本地關注
□新疆 沈峰
逛公園、商場和廣場等公共場所,兒童用車或因身體原因坐輪椅的人都要走無障礙通道,這一通道是否暢通,決定了該人群的出行質量。然而,南國早報記者走訪了南寧市部分商場、公園、廣場和公廁,發現一些地方的無障礙通道并不暢通。如朝陽廣場很熱鬧,但遺憾的是,整個廣場的無障礙通道都被攔起來了,童車和輪椅根本無法進入,很不人性化。(相關報道詳見本報昨日A1疊4版)
近年來,在保障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權益方面,我們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不可否認的是,從全國范圍內來看,目前,一些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最大的煩惱,仍然是能否真正和諧地融入社會,被社會真正尊重和接納。
在同一片藍天下,每一個生命都是平等的。在建筑物和公共場所中設置無障礙設施,而是殘疾人等群體擁有的一種權益,他們有權要求社會在辦得到的條件下,給予他們這樣的福利。須知,一個城市、一個社會的人性化程度和文明發展的高度,不僅看其高樓大廈多么光鮮耀眼,也不只是看富人和中產階層過得如何舒適,還要看弱勢群體,特別是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在公共場所的出現頻率,以及他們的生活狀態。對他們的尊重和重視程度,更是一個重要指標。關愛弱勢群體,構筑無障礙城市,已成為城市現代文明以及構建平等、友愛、相互尊重的社會環境的重要內容。
當前,許多城市都提出了“建設宜居城市”口號。“宜居”,應該包括城市中的所有群體,無論是健全人還是殘疾人,都應能感到居住在城市的愉悅。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的標準,決不能完全按照健全人的尺度和人體活動空間參數以及健全人的活動模式、可使用性來制定。無障礙權利雖是一種小眾性的群體權利,但在現代文明社會的語境下,這種“小眾權利”的呵護程度正考驗著社會文明的程度。




